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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简介

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19-08-27

市委统战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及日常协调工作;承担督查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会务、档案、财务、接待、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部机关公职律师遴选和管理;负责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宣传教育、职称评定工作;负责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协调部机关、镇区开展统战工作调查研究,联系新闻媒体做好统战理论和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编纂市统一战线有关史志。

(二)党外人士工作科。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承担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了解、物色、联络、培养和举荐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督促检查关于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外特约人员的聘任联络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规划和组织党外人士及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和指导市社会主义学校开展培训工作。联系民主党派,指导民主党派工作开展;对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研究、贯彻民主党派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协助民主党派调整配备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发现、培养、使用、管理代表人士,加强自身建设,解决具体问题。

(三)经济联络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推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在东台的落实,并提出工作建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联系市工商业联合会。承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指导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建设;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四)民族宗教工作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民族宗教理论研究;承担民族宗教有关事项审核审批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预警、应急机制建设等工作;组织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研究提出民族方面特殊政策建议,承担民族事务管理工作,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联系各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承担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监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和扶贫工作;牵头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参与协调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合作、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建立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响应机制;配合处理民族方面的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处理民族方面的突发事件及来信来访。承担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协同管理民间信仰事务,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负责对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的确认;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联系、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在宗教团体安排的推荐工作;指导各镇(区)、相关部门依法对宗教及民间信仰等事务进行管理;指导全市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和协调的有关事务;配合开展防范宗教极端势力和反恐工作;承担宗教对外交流归口管理工作;配合处理宗教方面的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及来信来访;负责管理宗教专项工作经费;协助有关部门防范、处理宗教非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五)侨务工作科。调查研究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加强对海外反“独”促统工作的联系指导;联系、指导、协调有关团体对台统战工作;指导联系市海外联谊会工作;拟订市统战系统外事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机关及市统战系统外事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侨务、民族宗教方面的外事工作。负责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拟订全市侨务工作规划、政策文件并指导推动贯彻落实;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国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培养新生代代表人士,承担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在有关统战团体的安排工作,指导海外侨胞授荣工作;承担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指导镇(区)开展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保护华侨和归侨在东台的合法权益;承办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会见重要海外代表人士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侨资侨智引进工作;协调落实《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指导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华侨华人与东台开展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推进涉侨品牌和平台建设,引导海外侨胞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组织开展涉侨宣传、华文教育和文化交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东台区域特色。